新能源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方案
(2024-2025学年)
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更好的开展新能源学院转专业工作。根据《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,结合院系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小组
成立新能源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(以下简称:工作小组),并负责整体工作安排与考核。
组长:学院院长、党总支书记
副组长:学院常务副院长、教学副院长、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
成员:各相关专业负责人、2024级相关专业辅导员或班主任
秘书:教学秘书
二、转出和转入要求
(一)转出要求
1.专业转出情况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学生人数 |
专业科类 |
可转出人数 |
备注 |
1 |
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|
40 |
工科 |
≤6 |
|
2 |
储能科学与工程 |
30 |
工科 |
≤4 |
|
2.转出条件:符合《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中转专业条件规定者均可申请转出,由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资格进行初审。
(二)转入要求
1.专业转入情况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学生人数 |
申请资格 |
可转入人数 |
备注 |
1 |
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|
40 |
符合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规定; |
1 |
|
2 |
储能科学与工程 |
30 |
符合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规定; |
1 |
|
2.遴选办法
院系对通过教务处资格复审,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组织进行遴选,具体遴选方式如下:
根据我院人才培养要求,转入学生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取得成绩。院系依据学生第一学期高等数学(或数学分析)、大学英语期末课程成绩、面试成绩两部分对学生进行考核遴选。
(1)课程成绩
课程成绩=(数学成绩×对应学分+英语成绩×对应学分)/两门课程总学分
其中:数学成绩和英语成绩均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对应的高等数学(或数学分析)和大学英语期末考试成绩(对高考是理科生没有学高等数学、大学英语的情况,采用高考数学和英语成绩折算)。
(2)面试成绩
面试工作小组安排并组织各专业实施,面试实行百分制,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分别为各学生打分,并取平均分为面试最终成绩。
3.综合评定
综合成绩=课程成绩×0.5+面试成绩×0.5
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,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,并在可接收学生名额内,经工作小组综合考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,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日。公示期满,将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审核。
三、纪律要求
坚持公平、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。所有相关工作人员,应遵守师德师风、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纪律要求,认真组织相关考核,按规公示,择优录取。同时,考核工作中如发现学生存在学风、思想、违法违纪等各类问题,将直接取消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资格。
四、其他规定
本工作方案由新能源学院负责解释。